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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质与水生态保护体系主要任务—水域面积保护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16:51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目前灌云县的现状水域面积率已达到10.38%。为保障灌云的水域面积维持现状,需要强化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河道蓝线管理制度,禁止侵占水面等行为。

(1)    强化河道水域管理,执行蓝线管理制度。

蓝线是划定河道等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应尽快出台《灌云县河道蓝线管理办法》划定灌云县骨干河道的蓝线管理范围,明确蓝线管理要求。在蓝线管理范围内从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蓝线范围内,应当优先安排河道整治、河道绿化以及其它河道保护工程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应当严格限制;城市河道沿河建筑物应当符合城市建筑特色,并与水景观、水文化、水生态相结合,河道宜保持传统的河网格局。

各级河道蓝线控制距离如下:

1)流域性河道1条,即新沂河;区域性河道2条,包括古泊善后河、盐河,河道蓝线控制范围满足流域河道蓝线控制要求;

2)县级骨干河道7条,包括车轴河、东门五图河、牛墩界圩河、叮当河、五灌河、官沟河、一帆河等。按其功能和未来发展要求、当地土地利用条件进行整治和调整,河道两侧需设置或完善绿化带和防汛通道,河道蓝线控制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20m,控制距离要和景观、生态工程相结合;

3)其余乡镇河道两侧需设置或完善绿化带,河道蓝线控制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10m

县内规划、建设、国土、计划、交通、水务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严格把关,不得在河道蓝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规定、在已经划定的河道蓝线范围内擅自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强化水体综合规划,体现水域综合效益。

适宜的水面积率对营造健康宜居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需在水系整治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规划,疏浚、沟通、拓宽河道,恢复被侵占和填埋的沟渠、水塘,在居住小区、景观公园新建景观水面,充分发挥水资源生态、景观、文化、经济等综合效益。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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