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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服务管理奖惩办法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3日16:1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强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农村五保养机构服务管理奖惩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

  1、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要服从乡镇民政领导,上级民政部门业务指导。

  2、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要与五保老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3、工作人员:要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老人,有不怕脏、不怕累、吃苦耐劳精神和过硬的服务技能。

  4、工作人员不得留亲朋在院内就餐、住宿,不得赌博或在院内搞不文明迷信活动。

  5、工作人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

  二、院民

  1、要服从民政工作人员、敬老院院长、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

  2、要和院长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外出必须请假和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3、穿戴整洁卫生,备有换季衣服:春、秋、夏不少于3套;冬季不少于2套。定期理发,举止文明,互敬互爱、和睦相处。

  4、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绳索,墙壁不得乱贴纸张,乱订钉子;严禁使用电取暖器、电热毯、热得筷、煤灶、液化气灶、电饮煲等,非日常生活必须物品,一律存入储藏室。

  5、严禁私自生火做饭,

  三、院民房间器具配置

  1、住房:砖瓦混凝土结构,每间房住1--2人。门窗:木制或塑钢,纱门纱窗。室内装饰:上有顶棚,下有地板砖或水泥地平。

  公用部分:卫生间抽水马桶正常使用;盆架(置放脸盆、脚盆、毛巾、脚巾、肥皂或香皂、牙具等);彩电、吊扇(台扇)。

  每人必配床、床头柜(置放热水瓶、口杯)、椅(方凳)。

  冬季床上置放棉被3床(1铺2盖)、床单、枕头、枕巾。床下置放保暖鞋1双、单鞋1双、棉拖鞋1双。

  春、秋季床上置放被2床(1铺1盖)、床单、枕头、枕巾。床下置放单鞋1--2双、棉拖鞋1双。

  夏季床上置放毛巾被(或夏凉被)1床、凉席、枕头、枕席、蚊帐。床下置放单鞋1双、塑料拖鞋1双;

  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规范。

  四、厨房、餐厅器具配置

  1、厨房、餐厅分设,生、熟食饭菜板分开,整洁卫生;桌、椅与院民人数相配套;配有纱门、纱窗、冰箱(冰柜)、和面机、蒸饭机、消毒柜、碗橱(一人一格)。

  2、院民就餐:实行分餐制,每周有食谱,平均每人每日菜金不低于8元;中餐不少于1荤1素1汤;早、晚餐不少于1熟1咸。

  3、给院民过生日餐,有病号餐、传统节日加餐。

  五、设立五室一库一厕

  1、医务室:要充分利用优抚诊所的有利条件,做到五保老人小病不出院,并每半年为五保老人检查一次身体,建有健康档案。

  2、康复室:健身器材不少于4件,积极组织老人开展健身活动。

  3、娱乐室:配有彩电,娱乐用具不少于4件,组织院民开展有益活动,娱乐室的器材要有专人负责。

  4、浴室:配有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专人管理,适时开放,方便五保老人。

  5、储存室:要达到一人一柜,专人管理,定期开放。

  6、仓库:安排3人以上管理,做好帐物相符。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物资摆放整齐,无鼠害,无霉变。

  7、厕所:专人管理,做到一天一涮,一周一消毒,达到无蝇无蛆无异味。

  六、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

  1、省民政厅制订的:院长责任制、工作人员责任制、院民守则、学习制度、卫生制度、财物管理制度、院务民主管理制度、服务中心活动制度,以及安全保卫、值班、请销假等制度。各项制度要喷塑上墙,定期组织行管人员及院民对照学习,抓好落实,活动有记录。

  2、床位使用率不得低于70%。

  3、实行封闭式管理,院民出入有登记。

  4、不得将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者、传染病人收入敬老院。

  5、要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不少于1/2。管委会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活动有记录。

  6、每月零用钱不少于20元。

  7、敬老院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院民生活与院办经济科目分设,帐目健全,手续完备,定期将收支情况向院务公开栏中公示。

  8、、敬老院内布局要合理,绿化面积达60%以上,水泥路面,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

  9、要立足现有条件,扩大生产规模,发展院办经济,以养殖业为主,实现肉蛋、蔬菜自给有余(蔬菜地不少于一亩)。

  农村五保养机构对上述各项,要逐项认真抓好整改、完善,在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县局将采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每月组织互查1次,对服务管理到位的民政办公室相关人员、爱岗敬业的敬老院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每季评出前4名敬老院,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500元。对后4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凡年内通过省验收,获得一、二、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奖励民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及敬老院工作人员。三星级奖 30000元;二星级奖20000元;一星级奖10000元;

  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奖惩考评细则》

  2014年3月30日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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