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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事程序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4日10:4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一、国家计划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
(1)应届毕业生凭《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与用人单位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协议书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毕业生签名、盖章。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必须经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或其指定部门审核盖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带回院校,由该校毕业生就业处(学生处)统一报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
2、毕业生报到就业手续: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毕业生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报到:
(1)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
(2)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集中将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试聘合同书、人事代理登记表送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3)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出具行政介绍信。
(4)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行政介绍信(省外院校还须持报到证复印件)到县公安局户政股办理入户手续。
(5)毕业生持行政介绍信到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二、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生按规定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单位;
2、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簿、待业证明、学籍档案到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审核,填写《连云港市地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
3、持第2条材料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审批,签发报到证;
4、持第2、第3条材料回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出具行政介绍信;
5、毕业生持行政介绍信到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三、地方职业中专毕业生
1、毕业生按规定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单位。
2、毕业生持毕业证到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审核,填写《连云港市地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书》。
3、持学籍档案和第1条材料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审批,签发报到证。
4、持第1、第2条材料回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出具行政介绍信。
5、毕业生持行政介绍信到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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