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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本月起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08:3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灌云县农村低保搭上2015年提标“末班车”。日前,灌云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为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

  据了解,为使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有所提高,灌云县今年已先后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及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此次提标将实现全县困难群众提标全覆盖,全县3万多名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责编: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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