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 > 正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申报条件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10日09:0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2011年1月1日之后经过社保主管部门的工伤认定,且经过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伤残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伤残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参保单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收藏此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