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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政协灌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发言摘登(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3日10:33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重视打造有特色的村级地名标牌

  为了推进村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打造有特色的村级地名标牌,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情况,建议如下:

  一、着力打造具有人文内涵的地名标志。

  充分挖掘和保护历史地名,反映当地人文特色、地理环境、民俗风情、自然风景。一方面,要采取沿用历史地名等形式对历史人文元素加以传承,予以长期保留;另一方面要实行重点保护开发,加以提炼包装,丰富历史文化遗存,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以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契机,开展非标准地名使用情况的清理整顿,净化地名使用环境,提升地名文化品位。

  二、因地制宜推进村级地名标牌建设。

  村级标牌设计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注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制式村级地名标牌设置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按照全县格式模板统一、填写标准统一的要求,体现层次化、序列化。特色村级地名标牌设置则要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强烈而艺术地注入当地独特元素,提高对外开放吸引力。

  三、建立村级地名标志工作协调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村级地名标志规划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做到统筹规划、统筹布局、统筹推进;二是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在实施乡改镇、镇改街道办事处等过程中,合理优化地名标志布局;三是与保护老地名相结合,尽快出台保护老地名实施办法,为老地名“树碑立传”。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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