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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二胎法规政策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8日09:43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系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释义】本条是对我省公民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规定。

第(一)项:

一、凡夫妻认为其孩子(十四周岁以内)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可以批准其再生育一个孩子。

二、根据国家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见附件六),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省和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由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每次鉴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鉴定组从事鉴定工作。

2、夫妻提出申请时,应附夫妻身份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及治疗病历等资料,送交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所在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呈报设区的市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鉴定。

4、鉴定工作每半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设区的市决定并公示。

5、设区的市无法鉴定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6、病残儿的鉴定和诊断标准按照国家计生委颁发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见附件七)的规定执行。

第(二)项:

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为两种对象:一是夫妻中一方为二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及见义勇为者,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其残疾等级以民政部门核发的等级证书为准;二是夫妻中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烈士应以有关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为准。

第(三)项:

对再婚夫妻一方为丧偶者,没有孩子数量的限制,只要现家庭中另一方为未育者,就可以照顾该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未育者是指没有生育过孩子或生育的孩子已死亡(下同)。依法收养了孩子但自己未生育过的,也视为未育者。

第(四)项:

再婚夫妻中一方为离婚者只生育过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一方为未育的,可照顾其再生育一个孩子。离婚后再婚的一方生育过两个孩子必须是均为合法的生育,具体情况有:生育的两个孩子为双胞胎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孩子为经过批准生育。若生育的两个孩子中只要有一个不是依法生育的,或所生育的孩子均为合法的生育但数量超过了二个,则都不属照顾再生育对象。依法生育是指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生育,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生育和不在婚姻关系范围内的非婚生育均是违法生育的行为。

第(五)项:

对夫妻婚后未育没有未育年限的规定,但必须要依法收养孩子,即要达到《收养法》规定的夫妻均达到30周岁和其他条件,并办理了收养手续,在依法收养后怀孕的,可以照顾生育。不属于依法收养孩子的不在照顾之列。依据《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育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六)项:

本项中的独生子女和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中的独生子女的含义是一样的,是指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及父母未依法收养的子女)或其他兄弟姐妹在其申请照顾生育时均已在没有生育子女前死亡,还包括本人在18周岁前被依法收养,其养父母没有其他子女的。两代独生子女中的上辈中可以是父亲为独生子女,也可以是母亲为独生子女,但必须以夫妻中男方与男方的父母、女方与女方的父母相对应来确定。

第(七)项:

从事井下作业的对象指以井口为界,常年在井口以下劳动的采掘工。因健康、工伤或工作需要等原因,经组织批准短期(一年以内)离开原工作岗位,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前后时间可合并计算。

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我省农村居民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规定。

一、根据本条规定,夫妻中只要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将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农村居民在政策适用时,不受其是否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的限制。县属林场、茶场、果园场居民按农村居民适用本条。

农村居民按户籍制度改革的规定或因买户口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以村、组为单位)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仍适用此条第一、二款规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五年适用期按批准日期计算,满五年后则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五年的期限内办好了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批准手续并领取了生育证,但生育时超过了五年期限的,应允许其生育。本条例生效前转户未适用本条本款规定的,从批准转户之日起至本条例生效日未超过五年的可以适用本条本款规定。

第(一)项:

只要求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孩子。

第(二)项:

1无生育条件一般是指以下三种情形:(1)其他兄弟为健康者,应达到40周岁以上并未婚;(2)其他兄弟属痴、呆、傻、生殖器官缺陷等无结婚条件;(3)婚后夫或妻经鉴定无生育能力。40周岁以上并未婚和属痴、呆、傻情况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证明,属生殖器官缺陷和无生育能力的,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诊断证明。这三种情形是选择关系,只需达到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2、对其他兄弟的其他条件,如户口性质等情形不作限制。

3、本项只要求其他兄弟无生育条件,男方有无姐妹不受此限制。

第(三)项:

1、照顾的对象是:(1)女方没有兄弟;(2)男方必须到女方家落户;(3)必须赡养女方父母(以赡养协议为证);(4)该对夫妻只生育了一个女孩。这四个条件是并列关系,需全部满足。

2、女方有一个以上姐妹,只能照顾其中的一个。

第(四)项:

照顾的对象是:(1)男方没有其他兄弟;(2)男方只有一个姐姐或者一个妹妹;(3)该对夫妻只生育了一个女孩。这三个条件是并列关系,需全部满足。

第(五)项:

1沿海垦区主要指滩涂,对滩涂按可耕地的面积计算。

2、须夫妻双方均定居在沿海垦区且只生育了一个女孩。

第(六)项:

本项是对从事海洋捕捞对象制定的照顾生育条款,不包含在江、河、湖泊作业的人员。因健康、工伤或其他原因,短期(一年以内)离开原工作岗位,现仍从事海洋捕捞,前后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本条第二款的照顾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夫妻双方均是农村居民;二是夫妻双方均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三是夫妻中的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以持有的相关机构颁发的残疾证明为准;四是只生育了一个女孩。上述夫妻,肢体残疾的一方应先到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治,由就诊单位经检查后出具是否属遗传性残疾的诊断证明,属非遗传残疾的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残疾等级。

三、本条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只有一个孩子是指只生育一个孩子,而不含合法收养的孩子。本条中的兄弟姐妹,均应包括本人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释义】本条是对其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对于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夫妻,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只要这对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无论另一个孩子年龄多大,仍然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是指该孩子未结婚生育前死亡。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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