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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2日09:41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中大转发微博:
计生受字( ) 号
、 :
经审查,你们的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受理。
经清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结婚证复印件:( )
2、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4、
5、
6、
7、
8、
9、
10、
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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