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6日16: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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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度11月30日,我县已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707.25万元,新增机具数量5175台,受益农户2409户,其中:耕整地机械489台;种植施肥机械936台;田间管理机械365台;收获机械1671台;收货后处理机械11台;排灌机械35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974台;大中型拖拉机693台;秸秆燃料致密成型设备1台。本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农机化水平。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计划,制定了《2013年灌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科学统筹好了我县重点发展机具的资金安排。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并与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考核要求。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做好2013年农机补贴工作,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20日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全年购置补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各级部门的责任。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农机站负责人、部分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生产企业及经销商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分发了《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连云港农业机械管理局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共计1200余份。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购机补贴操作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每日及时将购机者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系统中对应的申请者编号反馈给供货单位:每天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购机者清册、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求乡镇上报的材料必须有乡镇农机和财政部门签字加章后放可报账;及时对乡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系统中录入数据进行核对后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供货单位检查,重点检查其销售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
(四)、统筹安排,突出补贴重点
按照省农机局要求及我县大力发展水稻机插秧和秸秆还田的实际情况,在省下达的农机补贴资金控制指标内,优先安排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大中型拖拉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等的重点机具的补贴资金。
(五)、完善监管机制,接受监督
农机补贴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农业部“八不准”、“四严禁” 纪律和省有关规定。并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于2012年就成立了灌云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进一步采取“强化理论学习,思想统一到位、强化全程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制度建设,权利制约到位、强化考核评估,奖罚分明到位、强化政策宣传,阳光操作到位、强化宗旨教育,优质服务到位”的“六强化、六到位”措施,构建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把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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