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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围绕“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主业农产品、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产业区,完善现代农业发展载体和平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根据苏农财〔2017〕27号文件精神,制定灌云县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项目
(一)扶持内容和环节
1、高效设施园艺。支持蔬菜、水果等生产设施新(改、扩)建。重点支持符合省定标准的日光温室、连栋大棚、菇房、果树避雨、防虫网、遮阳网等设施。
2、规模畜禽养殖。支持适度规模的生猪、肉禽、肉羊、肉牛、蛋禽、奶牛等“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包括直接生产设施和仓储设施;支持“互联网+”养殖基地建设。
(二)申报主体
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型农业企业申报。申报单位要拥有种养基地占用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
(三)申报条件
1、高效设施园艺。园艺(蔬菜、水果等)设施基地新(改)建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部省园艺作物标准园基地面积200亩(或露地面积500亩)以上,且新(改、扩)建面积不少于100亩。优先支持已规划的“菜篮子”工程永久蔬菜基地,实行园艺标准化生产以及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的基地;优先支持种苗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报主体申报。
2、规模畜禽养殖。新(改、扩)建圈舍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畜禽养殖设施基地新(改、扩)建完成后的年出栏能力达到:生猪2000头(肉禽10万羽、肉羊500只、肉牛200头)以上、蛋禽存栏5万羽(或奶牛200头)以上。项目建设要符合《畜牧法》等关于禁养区的规定和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环评,承担改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基地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养殖代码。优先支持生态健康养殖及发展种养结合、种畜禽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基地。粪污处理不达标的养殖场不予支持;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报主体申报。
(四)补助标准。省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3,实行先建后补。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一)支持内容和环节
1、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重点扶持种子种苗的繁育及推广、技术研发、设备引进、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冷藏物流、物联网技术、仓储设施、涉氨企业设备技术改造等。
2、扶持外向型农业企业加工技术升级改造。扶持外向型农业生产技改。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试验推广应用,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质量追溯体系、目标市场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等。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由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外向型农业企业申报。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企业在本省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核心产品品质安全、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优先扶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报主体申报。
2、外向型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要求上年度农产品自营出口(以海关数据为准)或向省内出口企业供货(以报检数据为准)达20万美元以上,拥有自有种植(园艺)业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100亩以上,优先扶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报主体申报。
(三)补助标准。
省级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实行先建后补。单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三、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引导项目
(一)支持内容和环节
扶持依托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产业。重点支持规划布局合理的休闲观光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适当支持农家乐集聚村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产品开发、包装与推介及服务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与农业特色小镇培育、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结合的项目,优先支持经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意休闲农业主题农业园、示范村、精品景点。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由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单位要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和市场前景良好,土地用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合法经营、规模适度,优先扶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报主体申报。
(三)补助标准。
省级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实行先建后补。单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由各实施主体自愿申报,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县农委办公室,逾期概不受理。申报项目经县农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按项目评审等分从高到低顺序,以一定比例,报送县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后项目申报单位,并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上予以公示。
(二)申报材料
1、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2、专业大户个人身份证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所需土地的经营权证明;
4、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
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一、项目建设地点
(同项目资金下达文件,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及区位草图,所有项目用GPS标明项目区边界坐标,不得用单个坐标点代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
计量单位 |
单位造价 |
规模数量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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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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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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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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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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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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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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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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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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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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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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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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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算(万元)
项目总概算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
项 目 概 算
单位:万元
总 计 |
资 金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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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省财政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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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进度
五、项目补贴农户(社员)方案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项目需提供详细分享补贴的社员名单,省级扶持资金需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
姓名 |
住 址 |
补贴内容 |
量化资金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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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建设目标
七、项目实施管理责任制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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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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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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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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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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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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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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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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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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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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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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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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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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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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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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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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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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