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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地方经济,带动风电产业链的发展,改善电网的电源结构,推动江苏省近海风电事业的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华能灌云海上风电 100MW 扩建工程”。受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能灌云海上风电 100MW 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工程位于灌云县灌河口海域,场址南北宽约 9.2km,东西长约 9.1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 12km,场址东侧距离燕尾港出港航道约 2.5km。
(3)工程内容:本工程拟安装 24 台单机容量 4.2MW 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 100MW。
2、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状况概述
灌云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地处中纬度,属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气候条件较好。根据灌云县近三十年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 14.4℃,多年平均风速为 4.09m/s,春季风速较大,秋季风速较小。全年大风月为 4 月,平均风速为 4.63m/s,小风月为 10 月,平均风速为 3.64m/s。多年主导风向为 NNE。
本工程区域地处灌河口外附近西北方向,是海洲湾潮波系统的一部分,属非正规半日浅海潮区。工程所在海域潮流基本属于不规则半日潮流。根据实测资料统计各垂线涨落潮期观测结果,随着涨、落潮动力的减弱,各测线的涨、落潮平均流速值也逐渐减少,各垂线大、中潮期的涨、落潮平均流速值均明显大于小潮期。测验期间涨潮潮平均最大流速为 0.88m/s,落潮潮平均流速最大值为 0.86m/s。
工程海域海水水质中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重金属(铜、锌、铅、镉、铬、汞)和砷含量总体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超标物为无机氮。近海、远海海域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石油类、总有机碳、硫化物、重金属(铜、锌、铅、镉、铬、汞)、砷、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海域浮游植物生物密度较前两年有所增加,优势种类变动较小,主要为中肋骨条藻和旋链角毛藻。浮游动物生物密度近三年有所波动、优势种类变动较小,主要为双刺纺锤水蚤、小拟哲水蚤等。底栖生物监测到 39 种,生物密度为 15.21 个/m 2 (0 个/ m 2 ~55.00个/ m 2 ),生物量为 11.18 克/ m 2 (0 克/ m 2 ~69.61 克/ m 2 ),优势种为海葵、蛇尾等。近三年底栖生物密度有所波动,优势种类主要是伶鼬榧螺、蛇尾等。鱼卵 4 种,生物密度为 0.10 个/ m 3 ,主要种类有蓝点马鲛、赤鼻棱鳀等。海域鱼卵生物密度近三年有所波动。仔稚鱼 7 种,生物密度为 0.43 个/ m 3 ,主要种类有日本鳀、康氏侧带小公鱼和方氏锦鳚等。
二、 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概述
(1)风机桩基础施工及输电电缆沟槽开挖造成的泥沙泄漏、悬浮使沟槽附近的海水水质受到短时影响;施工产生的污废水和弃渣如不加收集处置随意排放丢弃可能对施工区域周围的海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2)输电电缆埋设施工将导致局部泥沙再悬浮引起水体浑浊,降低海域浮游植物生产力,造成鱼卵仔鱼等渔业资源损失;海缆沟开挖还会直接破坏部分底栖生物、潮间带生境,造成底栖生物损失。
(3)由于桩基阻水作用,桩基前后及桩基之间的海域流场有所变化,但只局限于桩基附近,对工程区附近整体流态基本没影响。
(4)风电桩基建设后,在桩基的迎水面(涨、落潮方向),桩基附近存在一定的淤积,在垂直涨落潮方向桩基的两侧,存在局部的冲刷。风电桩基的泥沙淤积分布大部分是不连续的,仅局限于桩基分析,不会引起工程区附近海域的整体性冲淤变化。
(5)施工船舶在作业期间将限制该区域的养殖和捕捞作业,从而对该海域渔业生产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6)海上施工将对燕尾港的通航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期船舶发生碰撞导致燃油泄漏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大风天情况下尽可能避免船舶作业;在加油作业时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作业前布设围油栏,把溢油事故污染控制在围油栏所包围水域内。
(8)本工程直接由风机引起鸟撞的事件发生概率很低,基本不会影响候鸟的迁徙。本工程风机至升压站之间的输电线路采用海底电缆,发生鸟撞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和营运对鸟类栖息和觅食影响较小。
三、 主要 环境保护对策 措施
(1)优化施工进度安排,减小悬浮物扩散影响范围。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小潮期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船舶在水域内定点作业、船舶停泊及施工营地均应根据施工作业场地选择合理的环保措施,以保证不发生船舶污染物污染水域的事故。
(3)施工污废水、船舶油污水等应集中收集处置,禁止直接排放入海。
(4)对工程施工造成的渔业资源、底栖生物损失进行生态补偿。
(5)划定海上施工作业带控制生态影响范围。
(6)在安排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强度时要尽量避开鱼类等的生存、产卵、索饵等敏感时期,以减少鱼类等水产资源损失。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将促进地方经济,带动风电产业链的发展,开发可再生能源改善电网的电源结构,推动江苏省近海风电事业的发展,本工程是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工程建设可能对海域自然、生态环境和鸟类造成一定影响,对海域渔业资源条件造成一定损失,对渔业生产造成一定制约,并存在溢油风险,需通过实施生态修复、经济补偿、风险防范等措施予以缓解。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取得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工程建设可行。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工程附近相关团体和个人等。
六、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报告书简本可通过 3 种查阅方式:通过灌云县政府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可以查阅到电子版本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并可在工程附近村委会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意见的 反映途径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发布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布的信函、传真、电话等向联系单位(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将在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
九 、 联系单位
1 、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239 号
联系电话:025-52657976 邮 编:210008
2 、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 1812 号
单位地址:上海市逸仙路 388 号 邮 编:200434
传 真:021-65607379 联系电话:021-65427100-2749
电子邮件:jiyao@sidri.com
建设单位: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