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低保救助政策“扎根”乡村

时间:2015-05-2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王占华,本人长年患病,不能干农活;儿子王帅,今年17岁,患有精神分裂症,评他家‘吃’我们没话说。”每个月底,灌云县东王集乡元邦村朱大爷都要到村低保公示栏看低保名单。“以前查看低保要到5公里外的乡政府,现在查看低保就像买包盐一样方便”。

据了解,低保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一个家庭一旦获得低保,不仅每月可拿到数百元不等的低保金,还能在教育、医疗及用电减免方面获得补助。但由于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城乡低保很难做到“万无一失”。为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的监督管理,打造阳光低保,去年以来,该县推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在全县328个村(居)设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栏,把领低保的人员名单长期公示在墙上,让村里群众来监督和举报。公示栏规格统一、长期固定,每季度更新1次,不仅张贴《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表》,还有低保评议、审核及低保政策宣传等材料。乡镇民政办委托专人负责管理,对有损坏的公示栏及时修复。县民政局不定期对低保公示栏和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对公示期间接到群众投诉的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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