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决议 > 正文

灌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灌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7日17:24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转发微博: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腾讯微博 分享到QQ

  (2015年1月7日灌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灌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灌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灌云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灌云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灌云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灌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灌云县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灌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责编:灌云县人民政府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收藏此页】【打印】